为了打击网络犯罪、保护信息安全,巴西、日本、俄罗斯等国近来相继立法,详细界定了网络犯罪及其惩处办法。这些举措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
巴西国会参议院去年11月在审议新的《刑法大典》时,首次把互联网犯罪列入刑事犯罪范畴。新法对入侵电脑、窃取密码和违法封锁网站等行为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和定罪,如非法入侵他人电脑将被判三个月至一年监禁;通过远程控制电脑非法窃取私人信息、商业和公司机密,可能获刑半年至两年。
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2011年6月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将制作病毒列为犯罪,该法当年7月14日正式生效。这项法律的“制作病毒罪”条款规定,对以恶意感染 他人电脑为目的而制作或提供病毒的行为,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对以恶意感染他人电脑为目的而“取得”或“存储”病毒的行为,处以两年以下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俄罗斯议会于2012年7月通过《防止儿童接触有害其健康和发展的信息法》修正案,并于当年11月正式生效。该法律规定,俄通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督 局可根据举报把提供吸毒、自杀和儿童色情信息的网站列入“黑名单”,然后委托电信运营商通知网站所有者立即删除有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