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3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政策规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从今天起,北京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元/运次调整为3元/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涨至3元 3公里内不收费
昨天,市发改委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2元每次调整为3元每次,3公里内不收此费用。今起开始执行。
3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由7.85元涨至8.33元,涨幅较大,近5毛钱每升,这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说无疑增加了不少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就此向市发改委提交《关于商请启动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关措施的函》,市发改委昨日批复,为缓解出租车运营压力,在落实中央关于燃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同时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以确保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
市有关部门表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收取燃油附加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今年3月20日国家上调成品油价格两天后,深圳率先调整市内运营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元,自此,深圳红色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增加至4元,成为全国最贵。厦门自3月30日起,也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增加至3元。北京继深圳、厦门后,成为最近一次成品油调价后第三个上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大城市。【详细】
大连市4月1日起打车多收一元燃油附加费
4月1日起,大连市出租汽车每车次开始加收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缓解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影响。
近日,大连市物价局、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征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4月1日起出租汽车每车次可加收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根据大连市地税局刚刚出台的出租汽车发票管理规定,自3月28日起,出租车行业纳税人可持《发票领购簿》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领购大连市卷式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和1元通用定额发票。其中1元通用定额发票于收取燃油附加费时使用。1元通用定额发票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据介绍,按照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未来三年内对其免收发票工本费,广大出租车司机也在这个扶持范围内,可以免费领取1元燃油附加费通用定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