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上午,奇虎360公司起诉腾讯公司的反垄断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奇虎360的起诉书称,3Q大战期间,腾讯公司“滥用其即时通信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给奇虎360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是两家知名的互联网软件企业之间再次对撞。正是由于腾讯公司在3Q大战中的“二选一”影响到数亿人,因此这次诉讼也被业界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庭审从上午9:00开始,直到下午7:40左右才告结束。该诉讼案具有四大焦点:相关市场如何定位;腾讯是否具有垄断地位;腾讯是否滥用了这一垄断地位;如果滥用了,奇虎360的损失怎么计算。庭审期间,双方的代理律师你来我往,针对上述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其间出现诸多令人忍俊不禁的花絮。
起诉理由——
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奇虎360列举了以下3个诉讼理由:第一,腾讯公司为了市场竞争的目的,在“3Q大战”中擅自中止用户服务,其利用垄断地位“二选一”对奇虎360造成巨大损害,也给网络通信造成了巨大危害。第二,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三,腾讯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聊天软件QQ, 其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信软件相捆绑,并且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损害了竞争,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控辩双方在相关市场认定方面存在着分歧。
奇虎360认为,该案中相关商品市场为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市场。所谓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是指互联网上用以进行实时通信的系统服务,许多人可以使用,并实时传递文字信息、文档、语音以及视频等信息流。电子邮件、电话通信等难以替代即时通信服务。该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内地市场,即应该根据中国内地的市场格局来判断腾讯是否在即时通信上具有垄断地位。
腾讯公司认为,即时通信市场应包含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SNS社交网站以及微博等产品提供的即时通信功能,甚至传统的手机、短信、电话功能也应包含在即时通信相关市场之中。
该案中的相关市场不是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市场,而是基于客户端软件的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竞争。
该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全球市场而非中国内地市场。
意见分歧——
是否具有垄断地位
奇虎360的观点是:腾讯公司不仅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市场中具有远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市场份额,其对周边市场的控制能力、财务实力、技术实力以及对交易商及用户的控制力等都表明,腾讯能够控制相关市场的交易条件,并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