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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联盟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22-06-22

 

 

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筹)章程

一、 联盟的宗旨
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简称城市网盟),是以中国主要城市设立的、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城市新闻网站为主要成员。
联盟的宗旨:促进国内外城市新闻网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整体提升城市新闻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联盟价值观:坚持诚信,需求导向,热情服务,乐于合作,自主承诺,注重实效。

二、 联盟的成员

1、 加盟条件
1)联盟成员单位必须具备自主发布新闻资质。
2)联盟成员必须是所在城市的主流媒体。
3)联盟成员应为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城市新闻网站;地方市委宣传主管部门已经推荐其申报许可、或者准备推荐其申报许可的城市新闻网站。
4)接受并率先实现网盟的价值观。

2、 成员发展优先顺序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其他重要的地级市和会员城市的国际友好城市。

3、 加盟方式
  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的新闻单位网站符合条件、接受联盟的价值观和章程,执行合作规范,履行成员义务即可加入。
  其他城市和其他地方网站采取推荐审核制。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是开放的,今后可以吸纳更多新的城市加盟,但对新成员的加入设置入门条件,履行相关程序——自愿申请,需要两名会员的联合推荐,在年度总裁(总编)联席会议上经2/3正式会员通过,方可加入。

4、 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 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 优先参加本联盟发起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C、 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 联席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成员每年轮流承办,费用自筹与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 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
D、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5、城市网盟增设特约会员席位
A、 城市传统媒体电子版或新闻网页以及地级市主流网络媒体,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成为特约会员。
B、 联盟特约会员也要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C、 联盟特约会员有权力参加联盟的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宣传、培训和经营等合作,但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 影响力较大的特约会员网站可经推荐和联席会议表决程序成为正式成员。